强化控股地位 中恒集团提前筹谋反收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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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1:12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张景宇) 上周五,中恒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600252)公布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业内人士指出,这极有可能是该公司大股东——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防止其股权在即将进行的股改中遭到稀释,从而引发恶意收购的提前应对措施。 资料显示,目前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仅持有上市公司39.36%的股权,按照当前股改公
因此,该公司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其中,董事任期为现有《公司法》允许的最长年限。 据并购专家介绍,这样做的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威慑潜在收购者。因为,即使恶意收购方成功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但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将使收购方不能及时控制公司的权力执行机构——董事会,为后续的重组工作造成阻碍。 此前,东方高圣并购专家冀书鹏曾在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股权分置改革需要大股东支付对价,两市1600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400家面临对上市公司控制力减弱,存在被恶意收购的潜在危险。 冀书鹏表示,在公司章程里设置反收购条款是所有反收购策略中成本最少、代价最低的一种方式,如延长董事会成员改选周期、限定董事会成员每届更换比例等,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潜在恶意收购方构成威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