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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置业:独立董事意见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 20:35 全景网

  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审议了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拟提交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积极响应、支持国家关于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针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自身的特点和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形成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设计、表决、实施等不同阶段都采取多种措施,如在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为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安排公司董事会征投票权操作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在程序上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权分置改革后,

股票的价格将与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有利于建立起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效连接,使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倪阳、丘海雄、卫宗泙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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