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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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9:5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今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象为公司管理层。据《修订稿》受让激励股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以公司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基本业绩考核指标,其中:(一)2005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二)2006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三)2007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四)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延长至2008年度,则2008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分配计划,其实施期间为自2005年度至2007年度分三期实施(2005年度为第一期,2006年度为第二期,2007年度为第三期)。若第三期实施完毕后仍有剩余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可延长至2008年度。 管理层受让激励股权的每股受让价格为公司2005年中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3.89元。管理层分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每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如下:第一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少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即公司总股本的6%)的1/4,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2/5;第二期累计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4/5;第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包括当时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权。若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有剩余股份的,剩余股份可延长至2008年度补充受让,补充受让条件与第三期受让条件相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权是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深圳市国资委承诺按公司2005年中期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出让占总股本6%的股份即1522万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公司管理层,包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部门正职等集团总部专职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分配系数为公司董事长为1,总经理0.9;监事会主席0.8;公司副职(含相应职级人员)0.48;部门正职(含相应职级人员)0.07。每年个人可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当年可激励股权总量/Σ公司管理层分配系数×管理层个人相应的分配系数。 但所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受让激励股权:(一)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情形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终止管理层受让激励股权:(一)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修订稿》同时称,公司在完成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时,可以计提一定比例的长期激励基金,仅用于支付管理层受让激励股权所需款项。长期激励基金的计提比例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冷 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