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修改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股权禁售期3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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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3:0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经受质疑的深振业(资讯 行情 论坛)(000006.SZ)股权激励计划得到修改,在职高管激励股权的转让将严守交易所上市规则。 率先尝试股权激励的深振业,曾被指出其股权激励计划存在违规之处:在职高管可转
今日,深振业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 《修订稿》规定,管理层无论在职或离职,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之后,管理层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的上市交易或转让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不仅如此,与高管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的审议,是在关联董事李永明、周复申回避的情况下予以通过的,且公司独立董事也就同意计提长期激励基金和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了修改违规条款、重过表决程序外,深振业还进一步制定了《分配议案》,确认了高管股权激励的分配系数:公司董事长为1、总经理为0.9、监事会主席为0.8、公司副职(含相应职级人员)为0.48、部门正职(含相应职级人员)为0.07。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