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实业每10股转增7.3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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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0:2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吴昀国 胡智勇 日前,南山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7.3股。 根据剩余南山转债转股数的不同,向流通股股东转增导致的流通股本相应变动,从
此外,公司承诺:自方案实施日起,南山集团公司所持非流通股股份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南山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同时,南山实业还制定了保护南山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措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