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000886)剥离73亿元日元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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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2:22 证券时报 | |||||||||
海南省交通厅承接该笔债务 本报讯 (记者 袁立波) 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工程项目的73.19亿日元贷款,最近发生债务人变更———由海南高速(000886)变更为海南省交通厅。同时,海南省交通厅还将在扩建项目补偿期满后,统一接受该项目的资产与负债。
据悉,此笔日元贷款始于1997年4月。据海南高速介绍,1997年4月及2000年6月,当时为顺应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协议》,获得贷款国为日本的73.19亿日元贷款,贷款期限30年,含宽限期10年,贷款年利率2.2%。 根据海南省政府2002年第64期省长办公会议纪要,以及2005年11月14日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海南高速用于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日元贷款,将由海南省交通厅代表海南省政府承担,但该笔债务不计入左幅项目最终补偿基数。 根据海南省政府的精神,财政部又下发《关于日元贷款海南高速项目债务人变更的函》,将海南高速的这笔债务划归海南省交通厅。据函,海南省交通厅日前与海南高速、海南省财政厅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外国政府贷款债务转移协议》。协议约定,原应由海南高速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应付未付的本金、利息、罚息或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它费用,全部转为海南省交通厅承担。 协议还约定,海南省交通厅同意取代海南高速成为转贷协议的借款人,承担此项下的全部债务,并依据协议有关条款和条件履行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海南高速不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不享有该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也不承担该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义务。 同时,海南高速还表示,由于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项目为一处完整的资产,为便于管理和核算,经海南省交通厅批准,该债务转移后,将由海南高速列为对海南省交通厅之长期负债,但无须还本付息。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扩建项目补偿期满后,项目相应的资产及负债将由海南高速统一转给海南省交通厅。 海南高速昨日收盘价2.49元,涨1.63%。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