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大股东接手二股东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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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2:03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龙可)2月13日,哈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600095)第一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新湖控股以2.55元人民币/股的价格受让房屋公司持有的该公司国有法人股3205万股,占总股本的12.25%,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173万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此次转让完成后,新湖控股持有哈高科9089万股,占总股本的34.74%,仍为第一大股东,房屋公司不再持有其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