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中石油公司合并 > 正文
 

中石油要约收购吉林化工期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3:46 证券时报

中石油要约收购吉林化工期满

  持股比例已达97.22%

  本报讯(记者 泊雅)随着吉林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000618)要约收购期于昨日(2006年12月12日)届满,中石油(资讯 行情 论坛)对旗下三家上市公司的收购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2006年2月12日吉林化工要约期限届满之日,经确认的吉林化工A股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5770.02万股,占吉林化工已发行A股股份比例的78.85%,占吉林化工总股本的4.43%。以此计算,在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石油将总计持有吉林化工34.62亿股股份(其中包含中石油已收购的90811.30万股吉林化工H股),占吉林化工总股本的97.22%。由于中石油持有的吉林化工股份将超过吉林化工总股本的90%,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吉林化工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

股票会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吉林化工A股股票将从今日起至深交所批准该公司终止上市期间暂停交易。

  而锦州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000763)和辽河油田(资讯 行情 论坛)(000817)已早在2006年1月4日起终止上市,中石油对这两家公司的余股收购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已进行到第二期。

  吉林化工前一交易日收盘5.24元,涨0.19%。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94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