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10股送2.7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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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3:3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宋雨)新疆城建(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7股的对价。该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既不送出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新疆城建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承诺期满后,出售数量占新疆城建股份总数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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