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控股股东发出要约收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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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14:2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周边)深圳华强(000062)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向其他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股份的要约,以每股流通股3.81元价格收购其他股东所持深圳华强47.5%共计1.28亿股的股份。 公告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通过股权受让合计取得深圳华强集团91%的股权,该事项已获
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股权转让事项已触及要约收购义务,为此深圳华强集团向深圳华强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股份的要约。此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06年2月10日开始,2006 年3月11日结束,收购资金总额为4.89亿元。 深圳华强表示,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深圳华强的上市公司地位为目的,此外本次要约收购存在因社会公众股份比例不足而导致深圳华强终止上市的风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