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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要约收购获认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10:16 证券日报

  本报讯 深圳华强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2月8日刊登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将全文及相关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6】15号文,中国证监会对华强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义务无异议。

  为此,华强集团向除华强集团以外的深圳华强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次
要约收购价格为3.81元/股,要约期限自2006年2月10日开始至2006年3月11日结束共30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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