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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公开谴责天香集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1:13 证券日报

上证所公开谴责天香集团

  本报讯 日前,上证所发布公告,对华通天香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香集团)和董事长薛仕成等提出公开谴责。

  公告称,天香集团在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方面存在多项问题,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薛仕成、董事林彬、姜东溟、卢少辉、原董事高扬瑜、曹鸿波、李泉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决策
程序的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对天香集团股份和上述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将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上证所重申,上市公司及高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勤勉,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监督职责,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和公平披露和真实、准确、完整。(姜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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