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违反证券法规被罚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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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1:0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据悉,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违反证券法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完毕。 经证监会查明,茉织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
中国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诚信义务,忠实履行职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信息,让所有股东了解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基本职责。 (侯捷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