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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织华违反证券法规被罚4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1:09 证券日报

茉织华违反证券法规被罚40万

  茉织华(资讯 行情 论坛)违反证券法规被罚40万

  本报讯 据悉,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违反证券法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完毕。

  经

证监会查明,茉织华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
投资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二是向外出借资金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据此决定对茉织华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勤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中国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诚信义务,忠实履行职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信息,让所有股东了解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基本职责。

  (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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