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关于股改方案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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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10:5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1月17日接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2006]30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7日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