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没有及时披露 星美联合遭到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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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0:5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翁海华 上海报道 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公告称,星美联合(资讯 行情 论坛)(000892.SZ)由于此前的关联交易没有及时披露,深交所决定对星美联合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胡宜东
同时,对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公开谴责惩戒,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是次,星美联合的违规主要指,2005年5月31日,星美联合将持有的子公司湖北长丰通信(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60%股权作价8532万元、子公司江苏长丰通信有限公司90%股权作价2446.2万元出售给武汉东企协同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共计10978.2万元,占星美联合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48%。而关键在于星美联合的董事刘剑华、原董事夏磊同时担任武汉东企董事,显然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深交所认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星美联合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深交所曾发函问询交易具体情况,星美联合亦未能如实说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而事实上,早在2005年7月19日,公司就曾公告,因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一案,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我们以前披露了这个信息。”记者在致电星美联合时,公司的一位员工如此表示。 其实,2005年5月的股权出售协议已经被叫停。2005年12月16日,公司公告称,双方经过协商上述协议已于2005年9月解除。公司大股东卓京投资同意代为承担向武汉东企返还上述股权转让款共10978.20万元。 资料显示,卓京投资为武汉东企的第二大股东。 湖北长丰于2001年5月由星美联合与武汉东企合资组建,星美联合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武汉东企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江苏长丰于2002年1月由星美联合与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星美联合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