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 提高对价追加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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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10:0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吴昀国 张 莹 近期,山东药玻(资讯 行情 论坛)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座谈会、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根据沟通结果,近日公司对股改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出调整。
一是将原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对价2.2股,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对价2.6股。 二是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承诺:方案实施后,其持有的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并且,在2005、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以下议案: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并在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本次股改调整方案增加了对价安排数量和有关承诺,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诚意和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公司未来成长的信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