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涉河南王有杰案 白鸽股份董事长刘先超被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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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1:5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石玉 发自郑州 因与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有杰(曾任郑州市委书记)案件有牵连,郑州热力总公司董事长兼白鸽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000544.SZ)董事长刘先超已被“双规”三个月,而白鸽股份的公报至今未见披露。
河南省监察厅一位内部人士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10月刘先超即被河南省纪委“双规”。他还透露,目前有一些郑州市官员与王有杰案件有牵连。 白鸽股份前身豫白鸽,是河南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主业生产磨料磨具及相关产品。目前,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财政局和热力公司是它的大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股34.34%。 “刘先超个头不高,像个书生,但是人厉害,热力公司、电缆集团还有白鸽股份那么大的摊子,就他能玩得转。”郑州热力总公司下属公司的一位工人介绍说。 知情人士透露:“刘先超管理国有企业有过光荣的成绩,他能兼任三家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也缘于他和郑州原高层的关系。” 2003年,白鸽股份因连续两年严重亏损,负债率高达100%,净资产几乎为零;当年5月,深交所对其实行退市风险特别处理。 而就在这个月,刘先超被委派至白鸽股份,兼任董事长。为此,刘先超受到郑州市政府100万元重奖。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力邀刘先超出山管理白鸽股份,当时郑州市有关主要领导曾三顾茅庐,“主要是考虑到他的能力和融资信用”。 然而,更普遍的看法是,刘先超的进入,是为郑州热力总公司和郑州电缆集团重组白鸽股份充当“急先锋”。 果然,2003年11月,郑州热力总公司与白鸽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成功控股白鸽股份。 刘先超的入主了却了白鸽股份“退市”之忧。2005年,白鸽集团为清偿所欠债务,将所拥有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股份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抵偿给了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