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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集团被判偿债三亿 将对公司业绩有较大影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03:57 每日经济新闻

朝华集团被判偿债三亿将对公司业绩有较大影响

  张继 每日经济新闻

  陷入朝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3亿元担保无力偿还危机的的太极实业,一把太极推手谋求自保,最终如愿以偿。

  今日,

朝华集团(000688)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显示,重庆市高院日前对太极实业诉西
昌电力、四川立信、朝华晶化石、大华陶瓷、涪陵建陶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朝华集团偿还太极实业3.0367亿元。对不能如期偿还银行借款的朝华集团而言,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朝华集团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01年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由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为朝华集团在中信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借款3.0372亿元提供担保,四川立信则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43%的股权为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西昌电力、涪陵建陶、大华陶瓷、朝华晶化石四公司则为四川立信的质押担保追加担保。

  截止2005年4月27日,朝华集团在中信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全部逾期,各银行向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发出了偿还欠款通知书,没有收回贷款后,各银行扣划了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帐上的资金3.0367亿元,之后,太极实业于2005年4月27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朝华集团追偿欠款。重庆市高院于2005年12月2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朝华集团向太极实业公司支付3.0367亿元。朝华集团称,此次“诉讼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同时也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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