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泸天化与深高速调整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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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1:3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韶能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泸天化(资讯 行情 论坛)、深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等公司发布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除提高对价外,都特别增加了承诺。 韶能股份(000601)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8.73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的对价。此外特别承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08个月(9年)内不减持股份。
同时,韶关市国资办承诺提议公司2005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不低于1股;按2005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80%。韶关市国资办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承诺投赞成票。 公司管理人员持股承诺:本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要求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下属企业管理层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股票,所用资金额度不低于相关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的15%,所购股票在其任职期间予以锁定,其中高管持股部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泸天化(000912)调整后方案: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2.2股股票的对价安排;2、公司以经审计截至2005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为基础,以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56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5.12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得7.68元(含税)。 深高速(600548)调整为: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的对价。同时补充承诺: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公司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连续三年,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潘 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