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告别国有控股身份 飞尚系间接控股东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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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张朝晖 实习记者 卞玺 2005年12月30日,东百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600693)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1497号《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福州市财政局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5197.192万股”中的2640.1738万股转让给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钦舟公司),1188.0782万股转让给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
至此,一笔跨度长达4年之久的股权转让交易尘埃落定,钦舟公司因持有东百集团20%的股份一跃成为了东百集团第一大股东。而由于飞尚公司和钦舟公司均为“飞尚系”掌门人李非列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这两家公司联合持股,意味着“飞尚系”间接控股了东百集团。 2001年东百集团主营的商业零售业务出现滑坡,当时持有东百集团39.37%股份的福州市财政局不堪重负,计划从东百集团全身而退。2001年6月22日,福州市财政局第一次以公开形式征集国有股权受让人,并最终敲定飞尚公司、钦舟公司两家深圳重组方,各自受让29%和10.37%,转让价格为3.6943股/元。由于某些原因,2001年底双方最终签订的转让股份变为20%和9%。当时公司公告称,转让将在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生效。而这审批过程一拖就是4年,此间钦舟公司一直都以委托形式管理受让的股份。 对于此次审批跨度为何如此之长,相关各方一直不愿透露详情。如今在股改即将到来之际,福州市财政局顺利完成了这29%的股份转让,剩余的10.37%的股份转让也已进入审批阶段,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可能与国有股不愿白白支付对价的心理有关。 东百集团12月30日的另一则公告称:东百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以1300万元的价格受让付洋女士所持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25%股份。此前东百集团已持有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75%的股份。根据公告,公司此次受让中侨剩余25%股份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掘中侨所拥有房产的商业潜力,进行针对性的合理规划与招商,巩固东百集团在福州市乃至福建省百货行业的领导地位”。 不过,此次受让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25%股份以及日前福州市财政局转让所持东百集团10.37%股份均被业内人士指为“颇有蹊跷”。福州庆隆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华港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东百集团10.37%股份,既不能控股东百集团,不久后又将受到股改损失,究竟意欲何图?有关这些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