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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宝龙承担6100万元清偿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4:05 证券时报

东方宝龙承担6100万元清偿责任

  本报讯(记者  周 边)东方宝龙(资讯 行情 论坛)(600988)日前公告,对三起债权人起诉的累计6100万元欠款承担清偿责任。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下达三份民事判决书,裁定东方宝龙分别偿还招商银行广州世贸大厦支行2600万元、1900万元及累计25.44万元的拖欠利息,偿还华夏银行珠江支行1600万元承总汇票款及利息,判决招商银行广州世贸大厦支行对东方宝龙押抵的新塘镇
白江东洲村蝴岭宏泰工业区的国有土地、增街西山村新围的国有土地使用享有优先授偿权,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累计63万多元由东方宝龙承担。

  去年下半年以来,东方宝龙公告了多起诉讼案件,诉讼标的金额累计已达1.5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36亿元。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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