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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办法颁布 G股高管集体变富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4: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证监会近期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但问题公司、问题高管和独立董事除外。

  办法规定,最近一年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问题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最近3年内被交易
所公开谴责、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司高管没有股权激励。

  办法规定,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法规允许的方式,解决

股票来源。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用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得的股票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1%。(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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