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实被证监会罚款50万 多项违规被查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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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8: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记者昨天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对于ST重实(资讯 行情 论坛)违反证券法一案,现已调查和审理终结。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公司在年报披露中不仅存在重大遗漏和虚报,而且还隐瞒了多起与德隆相关的担保等违规情况。对此,证监会对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了警告和罚款。 由于受到德隆的拖累,ST重实2004年度的财务报告创下了每股收益-14.08元,每股
在2000年度的净利润1739.15万元当中,虚假利润达1423.86万元,占当年年报净利润的81.87%;2001年度,公司实现总的净利润为1768.63万元,虚假利润为1287.6万元,占当年年报净利润总额的72.8%;在2002年度和2003年度虚增的利润也高达2658.21万元。 另据证监会查实,德隆国际从1996年就通过重庆皇丰等关联公司控制了ST重实。截止到1999年,德隆实际控制ST重实的股份为3007.4万股,占总股本的50.12%。但在1999年至2003年的年报中,ST重实并没有依法披露德隆与ST重实之间的控制性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查出ST重实存在大量的违规担保和未披露担保。从1999年6月至2004年6月,公司直接对外有8笔信用担保,共338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也有7笔担保,金额15800万元。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公司为德隆旗下6家公司从事贷款或开具承兑汇票,累计担保合同43笔,担保金额为109947万元。 针对以上违规行为,证监会责令ST重实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50万元的决定。对直接责任人、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敏给予25万元的罚款,公司原董事长也被罚款2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