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实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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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3: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喜玉 德隆时期问题重重 ST重实(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告称,12月2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重实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2000年,ST重实在公开披露的
证监会决定,责令ST重实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富庶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吕俊、何霖、张鹏、虞留海和财务总监盛学军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独立董事周新长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独立董事王东、孟凡萍和董事会秘书徐明华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对独立董事郭维平给予警告。 处罚书称,ST重实在德隆控制期间问题重重,存在连续虚增利润、隐瞒与德隆的控股关系、未披露对外担保和与德隆系间的关联关系等问题。 经查,1999年ST重实虚增净利润1432.21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净利润的67.94%。扣除虚增净利润后,ST重实1999年实际净资产收益率和1997年至1999年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已达不到《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