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2亿元增持TCL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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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1:24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上海12月28日专电】(记者 何军) 股改期间,TCL集团大动作密集亮相。继16.9亿元剥离非核心业务,5.9亿港元增发TCL通讯新股后,TCL集团又获得了飞利浦2亿元现金增持。 TCL集团28日披露,2005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飞利浦电子中国公司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惠州控股向飞利浦转让其持有的占TCL集团总股本5%的国家股股份12931.66万股,转让价格以TCL集团2005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1.58元为基础,定为每股1.5816元,共计20453万元,由飞利浦以现金向惠州控股支付。 此前,惠州控股持有TCL集团25.22%的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惠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飞利浦持有TCL集团2.46%的外资法人股,是公司第五大股东。 此项股权转让完成后,惠州控股持有的TCL集团股份将减少为52296.61万股,持股比例降至20.22%,但仍为第一大股东;飞利浦持有的TCL集团股份将增加至19299.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46%,变为第三大股东。 目前,TCL集团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对价。由于飞利浦承诺与受让股份相关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由其承担,因此使受让股权的实际成本提高至每股1.87元。 TCL集团高层表示,TCL集团新的战略调整已拉开序幕,未来会更加专注于消费电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以TV、手机、电脑三项业务为核心,以期在3C融合时代赢得先机。 TCL集团表示,惠州控股目前仍在协商向其他战略投资人以及向公司管理人员(包括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事宜,但是该等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惠州控股仍将保持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作者:记者何军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