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再曝丑闻 两名高管涉嫌挪用资金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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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09:04 证券时报 | |||||||||
公司副董事长赖学军、监事郭忠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 刘克)近段时间来,明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1)高管人员接二连三地被刑事拘留,祸起明伦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引发的危机正愈演愈烈。今日,明星电力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副董事长赖学军、监事郭忠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遂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有消息透露,截至目前,明星电力及明伦集团方面已经有9人被遂宁市公安局刑拘,其中包括明伦集团委派的明星电力副董事长赖学军,明星电力董事、财务总监赵丽萍等人。 此外,明星电力今日还对代理董事长秦刚在担任明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取得明伦香港公司800万股认股权证的事宜进行了澄清,称秦刚并未收到认股权证转让的8万元港币。 明星电力称,2003年,明伦集团控股明星电力后,拟将明星电力所属的四川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明伦香港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以促进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发展,这一计划得到了遂宁市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被指定为2003年11月在“四川-香港合作发展周”会议上的签约合作项目。为此,秦刚被周益明安排到明伦香港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以推进四川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工作。至2004年11月,明伦香港公司被转让给香港嘉浩集团许智明,秦刚即辞去所担任的明伦香港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 据秦刚陈述,在他担任明伦香港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周益明安排其持有2003年购股权800万份,但该购股权虽以秦刚名义安排,但他本人实际并未持有,也未行使认购新股的权利。直至2004年11月明伦香港公司转让时,周益明让他放弃800万份认股权证,由明伦香港公司负责处理,但他从未收到认股权的转让款8万元港币。 秦刚还向明星电力董事会、监事会表示,由于有明伦香港公司与其所负责的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增资扩股的方案,他认为担任做明伦香港公司的执行董事有利于做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工作,所以没有领取一分钱的报酬,媒体报道的认股权证转让的约8万港币与他本人无关。明伦香港公司是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公司,是非常规范的,所有交易都必须公开,有据可查。 明星电力最后还表示,在秦刚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担任明伦香港公司执行董事期间,明星电力与明伦集团、明伦香港公司及明伦集团其他关联企业并无任何关联交易行为,秦刚担任明伦香港公司执行董事未影响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明星电力昨日收盘价3.64元,跌0.27%。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