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预计年增商标许可费1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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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6:26 证券时报 | |||||||||
许可控股子公司八年内使用5项其持有的商标TCL预计年增商标许可费1200万 本报讯 (记者 龙可) 12月26日,TCL集团(000100)与拟转让予罗格朗公司的该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以及TCL楼宇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TCL许可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自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起的八年内使用5项其持有的商标,并按一定比例每年向其支付一笔不可返还的许可费,预计约为1200万元。
根据协议,被许可方应每年向TCL集团支付一笔不可返还的许可费。许可费的金额应为以下两者中较高者,一是被许可方和关联企业净收入总和的2%的款项,或者是最低许可费,前四年适用的最低许可费的数额应为被许可方2004年净收入的2%,且以每年20%的比例递增;自2010年始的剩余许可期内,适用的最低许可费的数额应为被许可方2004年净收入的2%。上述许可费应按年支付。被许可方应于下一年的3月31日或之前及时将合同年度应付的许可费汇入许可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所有许可费应以人民币支付。TCL集团预计,如此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其每年可获取商标许可费约1200万元。 TCL集团表示,根据其与罗格朗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预计于今年12月30日进行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股权转让的交割,上述《商标许可协议》作为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此次签署对股权交割将有积极意义。 此外,TCL集团控股子公司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2日发布公告,拟向其股东公开发售新股(供股),以每持有1股有权认购1股新发行股份的比例共发售29.69亿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0.20港元,为TCL通讯科技股票公告前收市价格0.245港元的82%,股东放弃认购的部分,由独立包销商包销。 TCL集团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TCL通讯科技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其已发行股份的54.66%,TCL实业已承诺认购此次公开发售中TCL实业按比例可认购的部分,即16.23亿股新股,出资3.25亿港元。此次公开发售完成后,TCL实业仍将持有TCL通讯科技54.66%股权,TCL集团持有TCL通讯科技的权益比例保持不变。 TCL集团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34元,涨1.3%。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