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水泥控股股东以地抵债67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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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5:00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蔡晓铭) 秦岭水泥(600217)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秦岭水泥2.56亿股,占总股本的38.74%)占用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如今有了解决的方案———由于拿不出足够的现金偿还占款,耀县水泥厂决定以153.79万平方米的土地用来抵债。 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9月30日,耀县水泥厂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秦岭水泥及秦岭水泥子公司的资金共计6720.63万元。
根据《以资抵债协议》,耀县水泥厂本次用以抵债的资产为秦岭水泥已取得采矿权且正在实施开采的石灰石矿山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153.79万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48.5年,耀县水泥厂现持有该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有关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该土地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为79元/平方米,由此计算,土地总值为12150.18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