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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大股东5年不抛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0:55 证券日报

中信海直大股东5年不抛售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在通过多种沟通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广泛沟通后,今日,中信海直(资讯 行情 论坛)确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不仅提高对价水平,而且控股股东中海直总公司还特别承诺,其所持股份股改后5年内将不会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

  公告显示,中信海直将对价送股水平由初步沟通方案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对价提高到3.2股。控股股东中海直总公司还增加特别承诺: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其所持

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将不通过
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股份。另外,修改后的股改方案增加了股权激励安排。

  由于中海直总公司股改后还持有中信海直46.65%的股份,其承诺股改后5年之内不会通过交易所减持,因此,该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根本不存在非流通股大规模上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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