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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对价:二股东替大股东埋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3:0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深高速对价:二股东替大股东埋单

  本报记者 陈辅 发自上海

  含H股的深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600548)近日公布股改方案,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2.6股股份的对价。

  该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
司为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为了避免引起法律诉讼,深高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承诺,对价安排中由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新通产所分摊的股份对价将由深广惠代为支付。其余两家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分摊对价。

  深圳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30日,分别于1997年3月发行上市7.475亿股H股和2001年12月发行上市了1.65亿股A股。深高速是深圳市政府惟一授权的高速公路特许专营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建设、经营及管理。

  来自市场的消息表明,深高速所属行业范围正成为机构投资者在2006年度推荐的重点之一。

  深高速有关人士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努力增加股东价值,随着新项目到2008年陆续开通和成熟,其所带来的盈利贡献将会给公司和股东带来可喜的回报。”深高速已连续八年派发现金股利,累计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在过去5年的派息率均超过50%。据称,未来虽然资本开支增大,但公司仍然会保持这一稳定的派息政策,兼顾股东长期和短期的利益。

  深高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规定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还郑重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深高速今年前三季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55163664元,同比增长32.76%。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14元,每股净资产达到人民币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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