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大连市国资委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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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1:38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接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大国资产权[2005]368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