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股改对价10送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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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1:18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张 歆 风帆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482日前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2320万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9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
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