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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0:11 证券时报

  12月23日模塑科技(000070.SZ)公布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虽然,其方案与很多公司类似,但深入分析却可发现同样是10送3股,其中所体现的诚意却截然不同。

  一、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比理论水平高出88.68%

  根据BLOOMBERG最新数据,截至2005年12月20日,美国证券市场汽配上市企业市盈率为25.25,香港证券市场汽配上市企业市盈率为11.85。综合考虑模塑科技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稳定性及公司未来成长性等因素,参考境外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保守预计方案实施后其市盈率水平约12倍。公司2004年实现每股收益0.189元,方案实施后合理股价预计为2.27元/股。截止12月22日收盘,模塑科技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为2.63元/股。根据市值不变原则,为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失,模塑科技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应安排不低于每10股送1.59股的对价水平。

  为充分保障流通股股东利益,模塑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提高至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份。公司对价比理论对价水平高出88.68%,这在所有股改公司中都是非常突出的。大股东模塑集团因此将多支付1932.51万股股份,以05年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计算价值高达5507.65万元。模塑集团充分让利给流通股东,其股改诚意从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非流通股东送出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模塑科技此次推出对价方案,表面上并不突出,但这是在公司非流通股比例较低情况下推出的。因此,其非流通股东股份实际送出率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而股改前模塑科技非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仅55.65%,远低于证券市场平均水平。虽然,该公司也推出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3股的对价方案,但其实际送出率却高达23.90%。比股改试点期间上市公司送出率平均水平15.14%高出57.85%;与截至11月全面股改以来的164家上市公司16.15%的非流通股东送出率相比也高出47.98%。股改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从股改前55.65%,下降到股改后的42.35%,其持股比例下降13.3个百分点,这在所有股改公司中也是处于较高水平。这些数据都足以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巨大诚意。

  三、股价低于净资产,流通股东利益有充分保障

  1、汽车配件行业龙头,竞争优势明显

  模塑科技主营业务为塑化制品和注塑机械的生产与销售,其塑化制品主要是中高档轿车用保险杠、防擦条等汽车外饰件。模塑科技是我国汽车配件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已具备120万套保险杠的生产能力,为国内最大的轿车保险杠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约为43%。?近三年来,模塑科技发展迅速,产销量和经营效益均排在行业前三位,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先后通过北美汽车工业管理体系QS9000认证和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6.1质量体系认证,并与整车厂商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已成为上海大众A级供应商,上海通用优秀供应商、华晨汽车核心供应商、武汉神龙、一汽大众等公司的重要配套供应商。公司新产品塞纳轿车彩色保险杠、华晨金杯阁瑞斯仪表板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2003年、2005年公司分别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体上看,公司竞争优势明显,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股改理论自然除权价远低于公司净资产,价值低估明显

  截至12月22日收盘,模塑科技股价为2.60元,与05年9月30日公司2.85元的每股净资产相比要低8.77%。如果考虑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的股改因素,自然除权后公司股价将降至2元,该价位比公司每股净资产低29.82%,未能充分反映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和盈利能力,且低于股改后公司股票的合理价位,因此该股改对价水平将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大的未来获利机会。

  3、行业龙头未来可期

  虽然,公司受到整车厂压价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双重影响,主导产品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是截至05年9月30日模塑科技汽车零配件产品毛利率仍为18.30%,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市场环境一旦有所好转,公司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因此,公司股价被大幅低估是市场非理性的反应,相信未来公司价值一定会得到更多理性投资者的认同。

  综合分析,模塑科技股改方案是合理而优厚的,该公司非流通股东充分让利使得流通股东的利益拥有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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