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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精彩回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0:09 证券时报

  公司简介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火箭股份) 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旗下从事航天电子测控、航天电子对抗、航天电子元器件专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600879)。     

  公司的航天高科技产品主要包括:高性能传感器、无线电测量控制系统、特种电子通信、自动跟踪系统和数据收集、传输处理系统、卫星电视广播系统,数字化有线电视网络设备,卫星通信地球站,星上精密机构及结构部件,大型地面工程业务测控站和电子支持设备,以及火箭、卫星、舰船、飞机、核能等产品配套使用的各种电连接器、继电器、电子仪器设备、电缆网及开关设备,GPS/GLONASS/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及终端设备等,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类型号卫星、火箭运载工具、相应的地面通信测量与控制设备及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中。     

  公司以在航天专用电子设备等方面所拥有的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独特技术和资源为依托,建立了适应军工产品研制要求的,集研究、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合理搭配产业发展格局,在
火箭
、卫星、飞船和地面接收设备等领域培养起雄厚的技术开发实力和丰富的生产经验,成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之所在。  

  公司拥有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桂林航天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航天电子有限公司、杭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天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泰星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征火箭机电技术有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6个专业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天线专业实验室、微波专业实验室、卫星导航实验室、测控通信实验室、卫星飞船应用实验室和集成电路实验室。     

  2002年9月,公司成为经国家计委批准组建的国家卫星导航工程研究中心的核心依托单位。     

  公司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达40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0人),并拥有“飞行器仪表、计量及测试”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4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22项;荣获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12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60项;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6项 ;航天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三等奖13项、部级科技进步奖300余项;全国科技大会奖18项。

  截至2004年底,火箭股份公司的总资产18.8亿元,净资产10.13亿元,200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4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火箭股份以强国强军为己任,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严谨慎密,不断超越,实现观念和机制创新的管理理念与雄厚的高科技实力相结合,使高新技术研发能力、产品批量生产能力、技术基础保障能力和规模式发展能力跃上新台阶。

  路演嘉宾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宗银先生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刘眉玄先生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盖洪斌先生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吕  凡先生

  国泰君安证券董事总经理

  赵玉华先生

  国泰君安证券业务董事

  刘晶磊先生

  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代表人

  张  斌先生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宗银先生致词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来到全景网与各位股东、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我们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是推动中国证券市场走向市场化、规范化和理性化的历史性改革,也是火箭股份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而实施的重要举措。

  火箭股份是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于1999年底协议受让原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后更名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六年来,在广大投资者支持下,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通过四次资产置换,为火箭股份注入了优良的航天类资产,从而使火箭股份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电线、电缆加工制造完全变更为航天高科技电子产品及设备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咨询和服务。

  六年来,火箭股份高举“航天精神”旗帜,按照做强做大的发展思路,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经济效益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2000年的4.2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7.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5.1%;净利润由2000年的0.64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3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 24.3%;净资产由2000年的3.38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0.1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8.3%。火箭股份凭借优良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市场表现,于2004年底成功入选上证50指数和180指数,成为证券市场公认的军工蓝筹股。

  火箭股份股改方案是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流通股东的愿望,本着兼顾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双方利益制定的,方案既尊重了公司发展的历史,又兼顾了全体流通股股东的现实利益,争取实现双赢的目标。

  火箭股份股改完成后,将建立起反映全体股东共同利益的股权制度基础,这必将充分调动全体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积极性,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并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良好契机。我们将继续秉承“领跑军工企业改革,做国防科技工业一流上市公司”的企业发展目标,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和投资者。火箭股份有着骄人的历史,也必将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衷心希望公司所有股东都珍惜自身的股东权利,全力支持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我也衷心希望能够通过与广大流通股东和投资者的充分沟通,使火箭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并得以顺利实施。向在火箭股份发展中,给予我们关心与支持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感谢各位对火箭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谢谢大家!

  国泰君安证券董事总经理赵玉华先生推介致词

  各位嘉宾、各位投资者、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幸担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并参加今天的网上交流会,我谨代表国泰君安感谢各位嘉宾、各位投资者的热情关注,感谢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火箭股份董事会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自公布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以来,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和火箭股份董事会采取了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就方案及对价水平进行沟通。本次网上交流会,也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听取广大投资者意见而做出的安排,体现了在解决股权分置时尊重投资者意见的积极态度,以及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诚意。

  作为保荐机构,我们相信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充分听取相关股东意见后,最终确定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1999年进行资产重组以来,火箭股份作为发展中国航天事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一直以稳定而优良的业绩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回报,公司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广阔发展前景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起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效连接,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今后在我国航天事业快速发展,占领世界航天领域重要地位的过程中,火箭股份也一定能分享我国航天高科技事业成长的收益,为我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做出贡献,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优良的回报。

  我们对火箭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充满信心。

  最后预祝本次网上交流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股权分置

  问题:如何看待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王宗银: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步入了健康、快速、良性发展的道路。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存在着某些制度上的不完善之处,这次国家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改就是为了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更加制度化、理性化、市场化,必将大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从而带动和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火箭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理应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其次,这次股改对于火箭股份自身的发展也是有着重大的意义。尽管六年来火箭股份取得了优秀的经营业绩,这是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经过股改以后将会更好的协调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的调动各方面的股东的积极性,促进火箭股份走上更加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问题: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对公司带来什么影响? 

  刘眉玄: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的价格将与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有利于建立起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效连接,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问题:东湖创新与航天时代的股权转让事宜会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吗?

  吕凡:不但不会,而且由于此次转让是在航天时代为进一步推进火箭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并提高航天时代的控股比例的背景下产生的,航天时代已承诺如上述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此部分股权也将与原持有的股权一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此后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问题:非流通股股东是否可以提出不减持的承诺? 

  盖洪斌: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但获得流通权并不意味着立即上市流通。火箭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的12个月内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规定。除此以外,第一大、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及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

  问题:流通股股东的历史损失,补偿的力度必须比现在大,所以我们要求提高对价。

  盖洪斌: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是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不因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而受损,我认为投资者的损失中,其中涉及股票系统风险的部分不应由股改来解决。    

  问题:如何防止复牌后股价下跌?

  刘眉玄:我认为公司股价的走势不仅与公司本身的经营发展、盈利能力有关,同时也受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对自身的发展前景是非常有信心的,公司经营层会一如既往的关注公司股东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内在价值。我们相信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内在价值会被投资者进一步接受的。    

  问题:解决股权分置后,大股东会放弃控股权吗? 

  吕凡: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和资产属性,大股东不会放弃控股权,解决股权分置之后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有利于使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与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更趋向于一致,因此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问题:你们对价的依据是什么?

  赵玉华:方案实施后的股票价格主要通过参考境外军工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来确定。

  (1)方案实施后市盈率倍数。境外军工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在15倍-25.38倍之间,平均值为20倍。如果与境外军工板块比较,虽然规模及产品类别有较大的差异性,但由于火箭股份核心业务具有技术垄断及相应市场的垄断性质,考虑到国防建设及国家安全对于高技术装备产品的需求状况,特别是未来两三年内对军品配套需求的提升,可以支持火箭股份相应业务的持续增长。在此前提下,火箭股份获得境外军工板块的平均估值水平也是合理的。我们把火箭股份的合理市盈率水平定位在20 倍。

  (2)长期稳定股价。根据主要研究机构所作预测,估计2005 年火箭股份每股收益将达到0.48元,则方案实施后火箭股份长期稳定股价水平为9.6元。在维持对价安排后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送股与转增股本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水平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6股股份。    

  问题:10转增5后,公司业绩还有0.48元吗?

  盖洪斌:10转增5以后,每股收益会相应下降,同时股价也会相应除权,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总市值基本不会受到损失。    

  问题: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两者收益是否一致? 

  刘晶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实现全流通后,全体股东的收益将全部体现在二级市场股价上,而公司业绩是股价高低的基础。因此全体股东的利益基础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的业绩水平。公司将通过提高业绩来使全体股东的收益最大化。    

  问题:我是火箭长期严重套牢族,忠诚的FANS!希望火箭能够提高一定程度的对价以显示诚意.哪怕只有提高1股转增也好,就是10股转增6股!请问董事长能行吗?我要的不多!可挤给火箭的都是牛奶!

  王宗银:感谢你对火箭的长期看好,我们将通过与流通股股东,包括你这样的FANS沟通以后,积极的向非流通股股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汇报你们的意见,争取拿出让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回报给投资者的是奶酪。    

  问题:解决股权分置后,大股东会放弃控股权吗?如果不会,解决股权分置后还是一股独大,那与解决股权分置前有何区别?

  刘眉玄:股改后,国有股东不会放弃控股权,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股改后,一方面,在外部环境上,由于并购等运营手段有了市场基础,所以,控制权市场会发展很快,所以,虽然是控股股东,也需要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兢兢业业,维护控制权;另一方面,在内部动因上,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价值直接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相关,股票价格将成为公司股东价值评判的主要标准,从而消除了因股权分置造成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不协调的状态,股东价值取向将趋于一致,形成共同利益的产权基础。股改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足30%,也没有一股独大的基础了。    

  问题:公司的股改方案实施后,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什么影响?积极还是消极?

  盖洪斌:方案实施后,火箭股份的总股本会增加,但总资产、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各项财务指标均不发生变化。股改完成后对公司的发展会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未来发展

  问题:火箭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关联交易,如何避免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王宗银: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由公司产品的特殊性决定的,公司与大股东之家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执行协议价格。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关联交易所占份额正在逐年下降。

  回顾火箭股份6年的发展历史,控股股东和其它所有股东一道都做出巨大的努力,没有其它所有股东的努力,没有火箭股份的今天。同样,没有控股股东的特殊努力,也没有火箭股份的今天。公司4次资产置换,控股股东将优良的高科技资产置入火箭股份,使得火箭股份有了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正是由于这些航天类的优良资产的置入,也带来了控股股东与火箭股份之间的明显的关联交易。这种关联交易,我认为对火箭股份在高科技领域的发展是需要的。问题是我们要通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遵从证监会和上交所的一系列规定,按照诚信、公平、求实、创新的理念去处理,就可以避免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    

  问题:公司的主打产品是什么?与国内外同行相比如何?

  刘眉玄:在航天型号的配套中,公司的遥测遥控系列产品、卫星导航产品和机电组件产品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卫星监控定位和导航系统已着手推进规模化、产业化。    

  问题:今后用什么措施坚定投资人的持股信心?股改后下一阶段有什么计划? 

  王宗银:首先感谢你对公司的信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作为火箭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火箭股份的长期发展是充满信心的。股改以后非流通股的股权进入流通领域,但第一大股东承诺5年内所持有的股权不出让。股改以后,大股东将遵从航天时代公司发展规划,支持火箭股份的发展,和所有投资者共同努力把火箭股份做大做强。    

  问题:公司股改通过后,公司将有哪些措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以便为公司的进一步再融资带来更好的保证。

  吕凡: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能够顺利通过,本身就代表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不辜负广大投资者的厚爱,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公司将通过未来的发展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问题:未来有什么实质措施来实现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王宗银:全流通以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支持火箭股份的发展,同时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力争回报全体股东。展望是美好的,措施也是有的。一切要按规定的程序去进行。    

  问题:公司的导航、

数字电视、传感器等产品管理似乎较乱,今后如何整合?

  吕凡:也许是您问题中的有关产品均在公司最近成立的子公司中发展,并且还在培育期,所以给您这样的印象,公司将根据未来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的情况发展相关民用产品。(文字整理: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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