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全面股改第十五批股改方案大扫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7:09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张 歆

  今日,全面股改第十五批公司亮相,38家公司(上海19家、深圳19家)中,有33家公司今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南方摩托000738、沈阳化工000698、名流置业000667、普洛康裕000739、金果实业000722表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过征求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公司股票自即日起开始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权方案。

  曾作为股改首批试点公司的清华同方(600100)此次又出现在全面股改第十五批公司中,该公司放弃了在试点中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现对价的方式,而是选择了直接送股。

  风帆股份 10送2.9

  风帆股份600482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凌云股份 10送3

  凌云股份600480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流通股每10股获送3股股份的比例支付对价。对价安排总额为26520000股。

  第一大股东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1、在法定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其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4.50元/股。

  2、凌云集团承诺在方案实施后的48个月内,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3.5%。

  亚宝药业 1:0.7缩股

  亚宝药业60035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按10.7的比例进行缩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非流通股股东就所持股份分步上市流通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芮城欣钰盛科技有限公司和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省风陵渡开发区众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公司第三大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承诺,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交大南洋 10送3

  交大南洋600661非流通股股东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9163935股股份,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公司今后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国资公司承诺:保证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公司非流通股股票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2%,在24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4%。

  山东药玻 10送2.2

  山东药玻600529非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份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即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2股公司股票,对价安排总数为27005475股。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方案实施后,其持有的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红豆股份 10送2.2

  红豆股份600400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26426400股公司股份,即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2股。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7661.76万股,占总股本的58.59%)特别承诺:红豆集团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公司非流通股份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标准股份 10送3

  标准股份600302全部5家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菀坪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新丰缝纫机零件厂、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实施本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的数量合计为3510万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

  清华同方 10送3.66

  清华同方600100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送3.66股,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股份总数为99929176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

  八一钢铁 10送2.7

  八一钢铁600581非流通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新疆技术改造投资公司,为获得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权而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2.7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50544000股股份。

  八钢集团作出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的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分红计划:八一钢铁将在公司2005、2006、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中,提议派现比例不低于当年审计后的净利润30%,并赞成该议案。

  云维股份 10送3

  云维股份600725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875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65.91%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16875000股股票。

  云维集团承诺:

  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其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2、持有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36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以下价格时,方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该价格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的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收盘价”两者之间高值的150%。

  中青旅 10送2.6

  中青旅600138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在方案中对其所持有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实际出售条件作出了承诺如下: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的锁定期满后的48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最低价格为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5%,即6.27元。

  

夏新电子 10送3

  夏新电子600057表示,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可获送3股。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事项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深高速 10送2.6

  深高速600548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以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公司流通A股股数为基数计算,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股股份。

  深高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总公司额外承诺:由其代公司第一大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应由新通产分摊的股份对价。

  龙头股份 10送3

  龙头股份600630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纺织集团以其持有的5733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纺织集团支付的3股股份。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参与对价安排,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纺织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鑫新股份 10送3.06

  鑫新股份600373参与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以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流通权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6股股份。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额外承诺:信江实业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并且在上述期间内挂牌交易的价格不低于每股4.16元。

  中宝股份 折合10送2.4

  中宝股份600208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032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合计51600000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4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北京城建 10送3.2

  北京城建600266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由城建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2股,流通股股东将获得4800万股对价。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城建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规定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浙江东日 10送3.2

  浙江东日600113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7800万股,持股比例为66.10%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

  分红计划:除法定承诺外,浙江东方集团公司特别承诺,本次股改完成后,在2005至2007年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将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现金分红加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加送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则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30%。

  金鹰股份 10送3

  金鹰股份600232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1755万股的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3股对价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合肥百货 10送2.8

  合肥百货000417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9133936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送出1.5826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东方宾馆 10送2.8

  东方宾馆000524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8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东方酒店集团、越秀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持有的东方宾馆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股5%以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12个月法定承诺期满后,东方宾馆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以外的方式转让所持股份。

  穗恒运A 10送1+12.73元

  穗恒运A000531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加派发现金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以换取公司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改方案,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相当于2.8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具体对价安排的方式是: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每10股派现金5.15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对价为每10股7.58元,相当于每10股1.8股的对价水平7.58元/方案实施后股票理论价格4.212元;加上其自身应得股利现金5.15元,流通股股东全部现金所得合计为12.73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合计为12.22元)。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除按照法定的禁售期12个月内不转让、不上市交易外,额外承诺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分红计划:在2005-2007年度内,非流通股股东在穗恒运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穗恒运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模塑科技 10送3

  模塑科技000700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4111725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3股股票的对价。

  模塑科技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模塑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泸天化 10送2+4.8元

  泸天化000912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2股股票的对价安排;此外,公司以经审计截至2005年8月31日的财务报告为基础,以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转送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20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得4.80元(含税)。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泸天化集团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泸天化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泸天化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底线为51%。

  分红计划:泸天化集团将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泸天化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锡业股份 10送2.6

  锡业股份000960以方案实施基准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股份,非流通股同时获得流通权。

  控股股东特别承诺:作为唯一持有锡业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云锡集团承诺: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其所持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24个月内将不通过市场挂牌交易方式减持股票。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锡业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2%,在24个月内不超过5%,且在24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6.50元。如在上述禁售期和限售期内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丰乐种业 10送2.7

  丰乐种业000713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2.7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合肥种子公司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28431000股股份,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新都酒店 折合10送3.74

  新都酒店000033以现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对价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74股。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翰明投资有限公司做出特别承诺: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燃气股份 10送3

  燃气股份000793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

  增持计划:为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仍然维持上海新华闻的控股股东地位,在燃气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拟在燃气股份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每股2.65元的前提下,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燃气股份流通股股份,使其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持股比例即22.90%,但不超过51%。如在增持期限内未触发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或者即使触发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但可买入的股份数量不足时,则上海新华闻最终将不能使其持股比例达到22.90%。

  云内动力 10送2.8

  云内动力000903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内燃机厂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84万股股票作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取流通权的对价,即对价安排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8股。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内燃机厂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公司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中科三环 10送2.5

  中科三环000970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分红计划: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股权激励计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中科三环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管理层(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股权激励计划。

  深桑达A 10送3

  深桑达A000032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桑达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2135.64万股深桑达的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10股获付3股。

  分红计划:控股股东桑达电子集团特别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连续三年,提出公司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韶能股份 折合10送2.5

  韶能股份000601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779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中的第一大股东韶关市国资办承诺: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08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第二至第四大非流通股股东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韶关市峡江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韶关供电工程公司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每12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的四分之一。

  增持计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24个月内,韶关市国资办将根据韶能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增持韶能股份,拟投入资金不低于2亿元,并在12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0%的水平,在24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25%的水平。

  格力电器 10送2.7

  格力电器000651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7股股票。

  除遵守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特别承诺:

  1、格力集团向格力电器无偿转让“格力”

商标

  2、为保持格力电器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格力集团承诺,在2006年格力电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将继续支持朱江洪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

  3、为了促使格力电器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股改从格力集团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4、在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格力集团将考虑为格力电器引进战略投资者,但是,首次引资后,格力电器由珠海市属资产管理部门控股。

  追加对价安排:1、触发的条件。公司2005、2006、2007年的净利润分别低于50493.6万元(较2004年净利润增长20%)、55542.96万元(较2005年目标利润增长10%)、61097.26万元(较2006年目标利润增长10%),或者2005、2006、2007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2、追送股份数额。每年213万股,三年累计639万股。若该部分追加股份全部实施,按流通股股份总数21294万股计算,相当于每10股追送0.3股股份。

  新浪财经提醒:>>文中提及相关个股详细资料请在此查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45,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