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鸿基结束11年情缘 两股东股改前夕匆忙套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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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股改前夕,深鸿基A(000040)两大股东分别以低于净资产的价格将手中股份全部出卖,结束了与深鸿基A之间11年的股东情分。 深鸿基A昨日公告称,2005年12月15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第三大股东潮州市意溪工艺实业有限公司来函,太保深圳分公司与意溪公司合计向正中公司转让公司2574万股法人股,转让价款共计2888.6万元。
根据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太保深圳分公司和意溪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深鸿基1573万股、1001万股法人股一次性转让予正中公司,每股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2元、人民币1元。而截至2005年三季度,深鸿基A的净资产为1.760元。 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正中公司将持有公司2574万股法人股,占深鸿基A总股本的5.4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太保公司及意溪公司将不再持股。 公开信息显示,太保深圳分公司和意溪公司从深鸿基A1994年上市起,就持有其法人股,期间最高持股比例分别达到了6.02%和3.12%,截至本次股权转让,两公司持股年限长达11年。 据记者了解,深鸿基A的股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0股的股份。分析人士指出,主要是由于该公司近年来的业绩不理想,股东套现的欲望就显得更为强烈。深鸿基A2005年三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647万元,较上年同期59037万元减少了53%,主营业务利润10246万元,较上年同期15641万元减少了34%,净利润亏损了931万。而其净资产比起2001年度2.254元的净资产,已经缩水了22%。而为了使深鸿基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深鸿基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若受让方正中公司在股权分置实施日前完成过户手续,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对正中公司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记者 张伟霖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