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生新疆屯河 削减其负债9.2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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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2: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小兵 从2005年12月13日起,ST屯河(资讯 行情 论坛)终于可以开始感受资金压力减轻的幸福了。因为从这一天开始,旨在解决其对银行22.7亿元债务的《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正式生效。
这个协议是由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提出,经国务院在2005年11月批复同意的。根据该批复,德隆债委会相关债权人对ST屯河的贷款余额按40%的比例减债,即可以削减ST屯河负债9.2亿元。 尽管ST屯河对这个协议在国务院批复一个月后才正式实施,表示说是因为接有关部门通知,该协议生效条件均已具备,但其并未对“生效条件”作出详细说明。不过,ST屯河对这个协议的内容却作出了较详细的披露。 据披露,ST屯河及ST屯河所属公司,向中行、工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形成22.7亿元的直接债务。债权人同意将重组债务中的直接债务消减40%,并由债务人根据协议的约定偿还总偿付额------即60%的直接债务。 协议约定,总偿付额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为协议生效日起的一个月内偿还总偿付额的30%;第二期为协议生效日起的三个月内偿还总偿付额的30%;第三期为协议生效日起的六个月内偿还总偿付额的40%。这意味着在年底前,ST屯河方面可能就要想办法归还近7亿元资金。而中粮集团同意对债务人如期清偿总偿付额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重组后,ST屯河将确认资本公积9.75亿元。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用债务重组后的公积金10.85亿元弥补累计亏损。弥补累计亏损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77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7259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