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新钢钒 大股东增持快马加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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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53 证券日报 | |||||||||
累计增持已达2.9亿元,剩余2.1亿元将可能在5个交易日内全部用光 □ 本报记者 吕 东 自11月7日出资985万元进行首次增持后,G新钢钒(资讯 行情 论坛)的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就始终没有停止其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
值得注意的是,攀钢有限曾承诺若G新钢钒股价低于4.62元,将出资不少于5亿元进行增持,而此时距其增持截止日期12月25日仅剩下7个交易日。剩余的21206.22万元若按规定使用完毕,平均每天购入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受攀钢有限二级市场持续增持的影响,G新钢钒股价自11月中旬以来已持续累计上扬25.53%。 G新钢钒股改方案于2005年10月26日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5年11月4日,并于11月7日恢复交易。由于其复牌首日股价即低于4.62元增持底线,根据股改承诺,攀钢有限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G新钢钒股票。2005年11月7日当天,攀钢有限增持的G新钢钒股票数额为30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所用增持资金总额为985万元。 虽然首次增持金额及股份相当有限,但在随后攀钢有限明显加快了其在二级市场增持G新钢钒的速度。今日,G新钢钒再次发布攀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公告: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自2005年11月7日起,本公司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截止2005年12月14日,攀钢有限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额为8494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用的增持资金总额为28793.78万元。攀钢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78%。攀钢有限本次的增持行为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攀钢有限本次增持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可以免于履行。 攀钢有限将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公告后两日内攀钢有限不得再买入G新钢钒股票。同时,攀钢有限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攀钢有限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G新钢钒股改方案中,其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承诺,“在新钢钒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12月25日前),如新钢钒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62元(新钢钒2005年中期每股净资产6.01元在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后的除权值),攀钢有限将累计投入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新钢钒社会公众股,直至新钢钒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4.62元或5亿元资金用尽。 由于G新钢钒最新股价仅为3.56元,远低于承诺底线4.62元,那么按照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攀钢有限必须在2005年12月25日之前履行承诺将剩余的21206.22亿元增持资金全部用完。若考虑到双休日因素及剔除两日不再买入G新钢钒股票的规定,实际上只有5个交易日,平均剩余每个交易日的增持金额高达4241.24万元(若G新钢钒股价始终未能超过4.62元)。而短时间内如此大额资金的增持,是否会给已持续上扬一月之久的G新钢钒股价带来更大的上升空间,一周之后就将分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