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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收购要约生效 国内首例并购退市圆满收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12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刘丽靓 申林英

  锦州石化、辽河油田今日同时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两公司之要约期限昨日届满,并且要约生效。两公司会因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自要约收购期满至股票终止上市期间股票暂停交易。至此,国内首例并购退市案圆满收官。

  锦州石化公告称,截至要约期限届满之日,经确认的锦州石化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7486753股,超过3187.5万股,收购要约生效。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油将总计持有锦州石化754986753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5.87%,超过锦州石化总股本的85%。锦州石化股票终止上市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仍可将所持有的锦州石化股票按照要约价格向中国石油出售,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辽河油田公告称,截至要约期限届满之日,经确认的辽河油田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72315428股,超过3500万股,收购要约生效。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油将总计持有辽河油田1072315428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7.48%,超过辽河油田总股本的85%。辽河油田

股票终止上市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仍可将所持有的辽河油田股票按照要约价格向中国石油出售,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辽河油田还同时公布了余股收购安排的具体实施方案。1.自辽河油田的流通股终止在深交所上市后的次一交易日起,辽河油田的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2.余股收购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因2005年12月的剩余交易日较少,并入2006年1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一结算周期分为两个期间:从该月第一个交易日至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前(不含该日)为该结算周期的可接受余股出售申报期间,该期间不进行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最后三个交易日为该结算周期的登记结算期间,该期间停止接受余股出售申报。每一结算周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公司完成该结算周期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证券支付以及登记过户手续。3.中国石油在每一结算周期(第一个结算周期除外)的第一个交易日披露上一个结算周期的《关于辽河油田余股收购结果的公告》和本结算周期的《关于继续收购辽河油田余股的提示性公告》。

  此前,在中国石油全面要约收购公告发布后,辽河油田复牌当日即封死涨停,锦州石化涨幅达8.81%,吉林

化工涨幅也在4%以上。截至昨日,辽河油田、锦州石化累计涨幅分别达到18.08%和9.33%。在要约收购期间的32个交易日,其平均日涨幅分别只有0.5659%和0.29%,几乎没有交易量。

  中国石油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考虑到这些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国石油已给出了6%-8%的溢价,而在上市过程中这些公司股价已有一定的上升,所以,收购价格还是比较恰当的,目前也已得到市场较好的反应。

  据辽河油田、锦州石化有关人士介绍,公司退市有利于中国石油整合下属上市子公司,但不会对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锦州石化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公司进一步的动向仍待中国石油定夺。

  部分基金经理认为,目前股改已进入攻坚阶段,如今中国石油借股改之风,对长期存在于国企中的产权不明晰、同业层面竞争等诸多问题一并理清并初步解决,这对市场无疑利大于弊。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中国石油的要约收购为市场留下较大的想象空间,特别是具备央企并购重组预期的中石化系和中铝系个股大幅上涨,成为了大盘持续反弹的最大做多动力。央企并购整合概念正深入人心,成为市场号召力最大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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