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大股东以股抵债 抵债股份将注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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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1: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笑红) 金健米业(资讯 行情 论坛)诉公司大股东占资一案昨天终有结果。金健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接法院有关文书,法院裁定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以其持有的9506万股金健米业国有法人股,抵偿其对金健米业欠款16384.54万元。金健米业此举如成功,将成为A股上市公司中通过司法程序完成以股抵债的第一家。 法院裁定书称,11月30日对粮油总公司所持的金健米业股票进行第三次拍卖,因无
目前,金健米业总股本为4.325亿股。此次以股抵债后,常德粮油总公司仍为金健米业第一大股东,持有其1.46亿股,但近日公告称此部分股份已被冻结。 金健米业董事会表示,上述抵债股票折价抵偿后,粮油总公司尚欠公司余款3196.46万元;对于抵偿债务的9506万股股票,公司将予以注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