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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公布股改方案 每10股送3.2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1:03 证券时报

杭钢股份公布股改方案每10股送3.2股

  本报讯(记者 每 文)杭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杭钢集团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A股市场流通权,向本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支付对价,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A股获付3.2 股股票。对价到账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杭钢集团共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杭钢股份
股票
42,654
.75万股。杭钢集团承诺,自其所持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
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杭钢集团在法定承诺的基础上还承诺,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同时承诺,股改完成后至2010年,杭钢集团所持股份比例不低于杭钢股份总股本的51%。

  杭钢股份股票将最晚于12月19日复牌,公司董事会将在12月16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日的下一交易日复牌。公司初步决定于2006年1月9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5日、1月6日和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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