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拟托管集团两块资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9: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证券时报 记者 袁立波 澳柯玛(600336)日前与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拟托管澳柯玛集团持有的青岛澳柯玛科技电器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98.9%的股权,托管费用为每年收益的20%。
据悉,2005年11月30日,澳柯玛与澳柯玛集团签署了相关协议书,澳柯玛集团将其持有的科技电器公司60%股权和电动车公司98.9%的股权委托给澳柯玛管理,并由澳柯玛销售其产品。托管期限分别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和2006年12月31日或者澳柯玛集团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澳柯玛并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 根据协议,在托管期间,澳柯玛集团向澳柯玛支付相当于托管当年收益20%的管理费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