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调高认沽权利执行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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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 19:4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格斯) 冶特钢公布公告,经各方股东协调后,对股改方案作出修改。 公告称,公司原来公布的股改方案为:公司股东新冶钢承诺赋予流通股东一项认沽权利: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十二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之后30日内以每股3.70元出售给新冶钢。现在经协商,将原方案中的认沽价格上调到每股 3.80元,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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