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举措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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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9:59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顾晓新 汪 节 安徽省证监局对国务院批转证监会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高度重视,近日专门听取和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深入分析安徽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六项措施推进提高辖区上市公司质量。
这六项措施分别为:一是督促上市公司发挥提高质量的主体作用,主要是推动上司公司对照《意见》,以自我整改当前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质量;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在限期内完成辖区上市公司“清欠解保”工作目标;三是提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壳资源化”问题,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上市公司重组的统筹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壳资源化”公司的重组力度,以实质性重组来改善辖区上市公司质量;四是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重点做好辖区列入全国重点的8家公司股改推进工作,努力使辖区股改公司市值占比在明年2月以前达到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目标;五是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发挥好监管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促进作用;六是深化监管协作机制,努力使监管协作机制的功能涵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工作。 在公司治理方面,推动省国资监管部门和各市政府分别将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效能纳入公司指标考核体系。对控股股东高管人员涉嫌违规或对违规事项整改不力,损害国家和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证监部门可以向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相关市政府提出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意见。 在风险处置方面,请求省政府明确省金融办牵头,构建涵盖国资、工商、公安、司法和大金融“一行三局”,以及各市政府在内的跨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资本市场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包括对重大危机上市公司的托管机制和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责任追究机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