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G时代MBO第一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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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11:0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龙可)11月21日,G华泰(600308)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政府与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G华泰董事长李建华将受让第一大股东华泰集团40%的权益,王洪祥等18位自然人(其中15人为G华泰现任高管)将受让华泰集团20%的权益。若转让成功,G华泰将成为股改后第一家间接完成MBO的公司。 根据G华泰昨日发布的公告,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签署的股权
在持有G华泰29.85%股权的华泰集团此次改制中,李建华等19位受让自然人中有16位为G华泰的现任高管人员,李建华现任G华泰董事长,华泰集团董事、总经理。 据悉,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精神,充分考虑了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多年来对华泰集团的贡献,经大王镇政府批准,将大王镇政府持有的华泰集团13800万元出资额中的6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16179.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G华泰经营者个人李建华;将持有的3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以8089.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G华泰领导班子成员王洪祥、吴克孟、朱万亮、李刚等18位自然人。 根据协议,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大王镇政府支付各自所应支付转让款,合计24269万元,以获得华泰集团对应的权益。 根据收购报告书,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的收购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和信托贷款,其中,个人自筹资金3000万元,个人信托贷款21269万元。李建华自筹资金为300万,贷款15879万。还款来源主要为个人及家庭薪金收入、收购后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的分红收益、其他投资收入。 2005年11月21日李建华代表19位自然人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意向合同》。根据合同,贷款总金额为19269万元人民币,年利息5.76%,贷款期3年,到期还本付息,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信托借款未以上市公司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此次改制,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将总计支付2.43亿元。改制完成后,这19位自然人将通过华泰集团间接持有G华泰股份8961.65万股,以昨日收盘价计算,折合市值6.91亿元,对应60%权益部分为4.15亿元。 G华泰昨日收盘价7.71元,跌2.6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