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委托理财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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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9: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证券时报 记者 蔡晓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金证股份(600446)诉天一证券拖欠委托理财资金一案,并已对天一证券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事情源于2004年,在2004年4月30日和5月18日,金证股份与天一证券分别签订两份
此后,天一证券迟迟不予办理股票质押手续,亦不支付委托资金本金及收益。2005年9月23日,天一证券致函金证股份称财务困难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改善,不能归还委托资金。金证股份在向深圳市中院的诉讼请求中包括要求天一证券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318万元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