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子大幅调高股改对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9:58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张歆 广电电子今日公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经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如下修改: 1、方案修改后的对价安排:广电集团为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股
2、除法定承诺外,广电集团还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