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高对价保护流通股东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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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田立民 今日,涪陵电力公布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2.8股。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涪陵电力董事长何福俊表示,这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方案。根据保荐机构的测算,涪陵电力的合理对价水平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09股。为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非流通股股东将对价水平提高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