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注重股东回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1:3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瑞鹏)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吉林森工,一直非常重视流通股股东利益,连年以分红回报公司股东。近日该公司提出的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对价3.8股的股改方案获得市场认可。该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更是增加承诺,保证该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不低于3元。 据悉,吉林森工设立以来,除上市当年1998年没有进行利润分配外,每年均采取现
另外,从公司股权结构看,这次股改大股东虽没有不减持的承诺,但在解决职工身份转化问题上,大股东承诺预留5835万股股份,并锁定预留,占股改后总股份的18%,这部分股份等于锁定,不仅减轻市场的流通压力,而且也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职工未来安置问题。而且,森工集团还在近日承诺,如其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吉林森工非流通股股份,森工集团保证该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2 元。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