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跨市场转登记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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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7:24 证券时报 |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白云机场(003004)”实施跨市场转登记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0月31日发出的《关于长江电力、白云机场由深圳市场转登记至上海市场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为积极推动白云机场(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适应本公司权证发行与交易的需要,保护投资者权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将对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白云机场(003004)"实施跨市场转登记等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白云机场深圳市场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是指深市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白云机场从其深圳证券账户转登记至其上海证券账户中。跨市场转登记以证券账户为单位,除"白云机场(003004)"外,如该投资者在其深圳证券账户内持有其他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的股份(003XXX),该类配售股份将同时转登记至其上海证券账户中。 二、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申报及批处理阶段,实施时间从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25日;第二阶段为配售股份余股挂账及投资者补登记处理阶段,即对第一阶段因投资者未申报或申报无效而未成功转入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的剩余配售股份进行挂账处理,实施时间是第一阶段结束后。 三、在深圳市场持有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应按该通知规定在第一阶段持身份证件及沪、深证券账户卡向其向其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尚未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在申请转登记前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已经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如实申报。在第一阶段转登记申报及批处理期间,投资者持有的配售股份可继续在深圳市场卖出,配售股份相关权益分派仍在深圳市场处理;但进入第二阶段配售股份余股挂账处理后,投资者持有挂账的配售股份,虽仍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份和派发权证等权益,但配售股份的权益领取、卖出、新股配售市值计算及配股等事项需要在投资者将配售股份补登记至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后才能办理。 四、余股挂账及投资者补登记处理。 对于转登记申报及批处理阶段没有完成转登记的白云机场配售股份(003004),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余股挂账处理。持有挂账账户内股份的投资者,可向其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将股份转至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 五、因持有白云机场配售股份(003004)的投资者未按上述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托管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转登记或未如实申报其已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而造成转登记失败的,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跨市场转登记及补登记业务不收取费用。 请投资者尽快查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刊载于2005年11月1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长江电力、白云机场由深圳市场转登记至上海市场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公司专区"发布的《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至上海市场业务指引》、《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至沪市余股挂账及补登记业务指引》,并按上述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